中新網吉林新聞1月22日電(李英烈)近日,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通過先行調解方式,成功為李某等24人追回勞動報酬。該批案件在調解員的耐心調解與不懈努力下,最終得以圓滿解決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,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與贊譽。
據悉,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間,李某等24名原告先后入職被告公司,從事保潔、保安等工作。自2025年6月起,公司開始拖欠工資。原告等人多次催要未果,遂訴至法院,要求確認勞動關系、支付拖欠工資及賠償金,并承擔訴訟費用。
案件進入立案程序后,調解員沒有簡單就案辦案,而是深入調查,發(fā)現欠薪背后實因案外人拖欠被告公司合同款項所致。
為徹底化解矛盾,調解員一方面向原告方釋明法律關系,安撫情緒,引導其理性維權;另一方面積極與被告公司負責人反復溝通,闡明法律責任與企業(yè)信譽風險,督促其主動向案外人追索欠款。
通過多次協調,調解員搭建起了溝通橋梁,推動被告公司積極履職,最終成功從案外人處收回欠款,為工資發(fā)放掃清了障礙。
在調解員的主持下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被告公司同意支付全部拖欠工資,原告方亦表示諒解。調解當日,24名勞動者如期領到了工資,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。這起勞動者討薪案件得以平穩(wěn)化解,既避免了矛盾激化,也減輕了當事人訴累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
系列案件的成功調解,彰顯了該院在處理群體性糾紛中堅持“調解優(yōu)先、調判結合”的工作理念。調解員主動延伸職能,深入挖掘糾紛根源,積極協調多方利益,引導當事人通過非對抗方式解決矛盾,真正實現了“定分止爭”“案結事了人和”。
下一步,該院將持續(xù)聚焦民生底線,不斷完善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,在每一起案件中尋求權益保護的“最大公約數”,用有力度、有溫度的司法服務,守護群眾安心暖心過年。(完)

